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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培训会互动留言
发布时间:2021-12-11  浏览:889 次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工作,12月10日,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妇联联合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培训会。市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室主任张新宇,区妇联主席刘朝晖,区委教育工委委员、督导室主任乔保军,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沈怀灵、吴莹、叶陆苗、牛宗汉、张治平,常委王玲出席培训会。各镇(街道、园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法治宣讲员,区立德树人宣讲团成员,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分管普法教育副校长、家长学校校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关工委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培训会由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相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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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区关工委立德树人宣讲团成员刘启蒙作学习辅导报告。刘启蒙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和如何贯彻落实等方面,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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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宇在讲话中,对颍泉区家庭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促进法》给予具体指导。

陈相明就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建议和要求:一是要明确职能,主动配合,确保关工委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共同发力,形成全链条的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社会协同这篇大文章。本部法律,明确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科协、关工委等各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出要求。全区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要在充分领会《促进法》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统筹兼顾,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促进法》与贯彻落实有关教育和有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的有效衔接。未成年人的成长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迫切需要健全的法律规范营造有利环境。目前,国家颁布的教育类法律连同本部法律共8部,另外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我们要注意做好这些法律的有机衔接、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为完备的法治保障。

三是要打造品牌,做好《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与深入开展“泉心创‘五零’,‘五老’伴童行”普法教育活动的有效融入。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零辍学、零吸毒、零安全事故、零无助特困青少年”活动,是行流镇关工委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牛寨村“一包三进两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我们决定作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品牌在全区推广。结合“五零”创建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法》,通过《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推动“五零”创建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

四是注重实际,做到一定声势和实施效果的有效结合。在学习、宣传上需要一定的声势,造成影响,入脑入心。但在贯彻落实上,要求细求实。走深走实。工作中要注重资料的积累,典型的收集,经验的总结,以便推广。( 闫敏、刘凯  )


来 源:颍泉区关工委

审 核:刘利娟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