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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 | 互动留言 |
发布时间:2022-05-28 浏览:524 次 字体大小 : 大中小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设计制作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今天(5月27日)对外发布,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引导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制度现已写入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以来效果逐步显现。很多教师、医护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面临风险后主动报告,使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隐蔽案件得以及时发现、及时阻断。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涉案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已达2854件,发现应当报告不报告案件1600多件,推动追责299人。 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报告制度的普法宣传,促进这项制度深入人心,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设计制作了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该套海报共四张,三张为肖像海报,邀请张桂梅老师、李兰娟院士、张译先生作为各自行业的优秀代表,参与强制报告制度的普法宣传,共同呼吁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还有一张为普法海报,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和追责条款,选取了最高检发布的三个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包括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入住时,不依法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不核实询问相关情况,发现未成年人面临侵害危险不报告,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严重侵害;学校管理人员发现教师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压案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私营医疗机构接诊怀孕幼女不报告,导致未成年人持续遭到侵害无人保护;医务人员接诊遭受家庭暴力伤害儿童不报告,幸有院内护士及妇联同志主动报告,才使被害幼童获得及时保护;社区居民委员会发现不具有抚养能力的限制责任能力人独自养育子女不报告,最终导致幼童因不当喂养行为窒息死亡等情形。上述案例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处分、批评教育,主动报告人员获得了表彰奖励。据悉,该套海报在全网发布后,还将组织在国家机关、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社区、乡村等场所张贴宣传。“强制报告制度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更是法定责任和义务。”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深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普法宣传;扎实做好强制报告落实情况“每案倒查”工作,以制度刚性保障制度执行,促推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对于制度执行中发现的普遍性、根源性社会治理问题,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和方式推动解决,强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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