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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庭教育)最终目的“扬善抑恶” ——世界上最小“贪官”案例的警示互动留言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639 次    字体大小 :

张乐群


2022-03-02, 法制云播报报道:大案纪实:安徽13岁“贪官”:小学副班长,5年受贿2万余元。

2015年,安徽一个13岁的小学副班长,5年受贿金额有2万多元,成了世界上最小的“贪官”。其实,他手中有的其实只是“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

这位最小的“贪官”不仅受贿,还强迫同学吃屎喝尿,扬言要弄死举报的同学,导致多名同学抑郁,手段十分恶劣,完全不像一个未成年人所为。

最小的“贪官”9岁时上二年级,担任副班长兼任语文课代表。其他的孩子还在撒娇找家长要钱的时候,他已经开动脑筋贪钱。老师让他负责检查作业和监督背书,有了老师的任命,他仿佛有了尚方宝剑,谁敢违反,就剑指谁家,同学们都很怕他。

刚开始,他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检查。比较贪玩、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同学们,为了能顺利通过背书和检查作业,就把自己的零食分享给小赐,让他睁只眼闭只眼,不要向老师报告。尝到了甜头的他变本加厉,同学们如果没有给零食,他就给班主任打小报告,让班主任来教训同学们。久而久之,同学们经常是主动给他零食,有时还要提前给,作为下次不交作业的预支。

三年级时,他沉迷于上网玩游戏,这时再给他零食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他要的是上网的钱。他的索要目标从零食变成了钱。从几块到十几块,同学们把自己寥寥无几的零花钱,都源源不断地送给了他。

到了四年级,他制定了新的受贿规则,让同学们每周给他钱。如果作业不完成,再单独算,额外交钱才能过关。同学们苦不堪言,有同学甚至出现焦虑症。

五年级时,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从十几块到几十块、上百块,甚至几百块,已满足他不断攀升的私欲。

有个女同学说,她有一次从家里偷了800块钱给最小的“贪官”,总计有1万多。因为她家里开了个超市,她常常帮妈妈卖东西,偷妈妈的钱。

那没有超市的同学,不是偷父母亲戚的钱,就是偷陌生人的钱。在5年时间里,学生行贿少则2000多,多则有4000出头。最小的“贪官”在5年时间里,仗着副班长的职务,共受贿2万多元。

同学们不是不反映,而是不敢。他们既怕最小的“贪官”,又怕家长。有的家长发现孩子总是不断偷钱,以为孩子拿出去乱花了,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孩子一阵毒打。

在最小的“贪官”的淫威下,所有的孩子都变得沉默,不敢在父母面前说真话。家长问起,孩子就不约而同地一口咬定,钱掉了。

同学们怕小“贪官”的原因是他索贿的手段让人震惊,令人发指。刚开始是做不完作业才交钱,后来变成不管是否做完,都必须交钱。有同学不给钱,小“贪官”就把作业撕了并扔进垃圾桶,就算是顺利地背出了书,他也颠倒黑白说没有通过。有家长说,前一天晚上明明看见孩子写完作业,放进书包,可第二天却接到班主任通知,说孩子作业没完成。直到最小的“贪官”的事情曝光后才知道,原来孩子的作业早被撕了。

最小的“贪官”用他的恶行告诉人们,贪官和年龄没有关系,只和人的欲望品行有关。

作为班主任,偏听副班长一面之辞,对其他同学的情况一无所知,太失职了。虽然这个班主任和学校的校长都受到了应有的处分,但这个最小“贪官”的案例给我们的教育影响和警示太深刻了。

 

这个世界上最小“贪官”的案例启示我们必须深入思考人性的善恶问题,警示我们的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最终目的“扬善抑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在我国的历史上有“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的争论。孟子主张“人性本善”,是说人性中具有向善的潜质,这种潜质必须通过向善的教育,即扬善,才可以使向恶的潜质得到抑制,并获得向善的人性。否则,人的善性变迁为恶性。荀子主张“人性本恶”,是说人性中具有向恶的潜质,如果缺乏向善的教育,则向善的潜质就会被向恶的潜质抑制,并发展成向恶的兽性。

对人性的培养是终身的,而不是暂时的,阶段性的。因为在人生活的环境里,人的兽性虽然得到了抑制,但并没有消失。如果放松了教育,尤其是放松了自我教育,其兽性仍然可以随时随地萌发出来,导致兽性大发。如杀人抢劫,暴力,贪污,强奸等犯罪行为,都是人类兽性的暴露。下面这个让人触目惊心的世界上最小的“贪官”的案例,让我们惊醒: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最终目的修身养性、“扬善抑恶”。家庭教育一定要德育为首,立德树人,不是分数第一。